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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介绍
 
湖州市第五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 (艺术类)

投稿时间:2017-09-11 - 2017-11-15

湖州市摄影艺术展览,是湖州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规模最大的全市性摄影艺术展览。

湖州市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湖州籍或在湖州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作品应为20135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组照有一幅创作时间符合规定即可。

3、展览分为纪录、艺术两大类。同一作者可选投两种类别,总数不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4、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5、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

6、投稿方式:湖摄汇(http://photo.nantaihu.com/)湖州市第五届摄影艺术展览专栏。网站注册资料要求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上传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和地点等;上传作品尺寸长边一律为1000像素,文件大小500KB以内。获奖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该作品能够用于展览、出版的电子图像大文件,纪录类另须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影像是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作品入选设置

1、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100幅(组)左右。设:金奖作品4幅,银奖作品8幅,铜奖作品16幅。

2、评委推荐: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佳作。

注:展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两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三、类别(组)释义

  1、纪录类:

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需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

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都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评委推荐作品:

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入选作品中推荐一幅(组)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作品。

四、特别说明

1、投稿者应实名投稿。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湖摄汇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湖摄汇上公布。

6、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湖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8、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张小卫,联系电话:13506720215

截稿日期:20171110

 

                           湖州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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