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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双林古镇的365天”全省摄影大赛
赛事介绍
 
“走过双林古镇的365天”全省摄影大赛

投稿时间:2023-01-06 - 2023-11-15


蜿蜒的河道、斑驳的石板路、粉墙乌瓦、小桥流水……构成了宁静朴素的古镇,这便是江南水乡著名古镇——双林古镇。它隶属于湖州市南浔区,地处南浔区中部,是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让人一见钟情的江南鱼米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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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湖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湖州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宣传部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湖州市南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州市南浔区摄影家协会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便民服务中心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综合文化站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南浔艺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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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时间


自发布之日到2023年11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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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走过双林古镇的365天”为主题,征集反映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党的建设、共同富裕、城镇建设、美丽乡村、社会风貌、自然生态、人文风情、民俗节庆等方面内容,能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双林的生态美、形象美、人文美、产业美、和谐美的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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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金质收藏1件,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质收藏3件,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铜质收藏6件,稿酬人民币各1500元;

优秀作品60件,稿酬人民币各300元。

等级奖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个人获奖总数不超过2件。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湖州市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作者给付,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缴纳。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鼓励新人新作。

2. 作品须取材于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境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 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4. 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5.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承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 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择机在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名单。

7. 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 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 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投稿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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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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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1. 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每组计1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大小一般不超过2M。请按要求上传作品,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 投稿方式:南太湖网《湖摄汇》窗口投送作品。网址:http://photo.nantaihu.com/web/index.php

3. 联系人:杨建业,联系电话:1526874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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