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17年12月2日-12月8日)
由湖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湖州市第五届摄影艺术展览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征稿启事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届大展全部拟入选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日至12月8日(晚22:00结束),共7天。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摄影人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评选结果将在公示期满并经组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如对公示作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实名邮件形式反映情况。邮箱地址为13857291688@qq.com 。联系人:张小卫(13506720215)、孙冰(13857291688)。
入选作者请按征稿启事要求将大图发送到电子邮箱:13857291688@qq.com (大图是指能够用于展览、出版的电子图像大文件,纪录类另须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影像是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