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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州看见幸福河湖”水利摄影和短视频比赛
赛事介绍
 
“在湖州看见幸福河湖”水利摄影和短视频比赛

投稿时间:2024-04-29 - 2024-09-30

主办单位:湖州市水利局

承办单位:湖州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2024年9月3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一、活动主题及范围

(一)活动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河湖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要求,全面融入“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水利建设、河湖治理等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发展的良好氛围,特举办以“在湖州看见幸福河湖”为主题的水利摄影比赛。

(二)征稿范围。1.摄影作品。在湖州市境内拍摄,反映重点水利工程、河湖长制、幸福河湖建设、节约用水管理、中小河流治理、美丽生态河道、农村灌溉机埠、水库山塘、圩区水闸、农田水利、水土流失治理等建设成果,充分体现水利特色,彰显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经济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均属本次比赛的征稿范围。2.短视频作品。反映水利工程建设,展现良好河湖生态风貌,彰显人水互动的宜居河湖环境,体现因水而兴、人水和谐的产业发展情况,体现河湖安全、生态、宜居、富民特色的短视频作品,均属于本次征稿范围。


二、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在湖州市境内拍摄,题材、形式、风格不限,符合“水清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水利主题。

(二)主承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接到主承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必须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参赛短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分辨率短边不低于1080像素,画幅比例不限。

(四)投稿作品需是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于湖州市下辖各区、县行政区范围内的原创作品,内容真实,符合大赛主题。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三、奖项设置

(一)摄影比赛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77名,奖金各300元+荣誉证书;

最佳人气奖3名,奖金各300元+荣誉证书(由专家选出10个,投放湖州水利微信公众号,由粉丝网民投票选出前3名)。

(二)短视频比赛。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6名,奖金各500元+荣誉证书。

所有奖项获取的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缴纳,等级获奖作者不重复,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限。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表、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二)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三)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四)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五)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


五、收稿方式

(一)照片类:

1. 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每人限投10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长边2000像素,大小一般不超过2M。

2. 投稿窗口:http://photo.nantaihu.com/web/index.php。

(二)视频类:

短视频类投稿作品发送到邮箱107789@qq.com,(邮件主题:“在湖州看见幸福河湖”摄影大赛投稿作品,不按规定投稿或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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